APPIH 董事會架構說明
- 指導者是印尼總領事。
- 董事會的組成是全體會員大會公開選舉之結果。章程及實施計劃亦由全體會員大會決定。在會員選舉中獲得最多票數的成為董事會主席及副主席,如不能達成共識,上述候選職位將由印尼總領事指定。
- 董事必須遵守及履行章程綱要。 董事之任期為(2)年和董事之總數為18位。 候選董事之會藉最少必須為(2)年和已繳付全部月費,同時須獲得最少被(10)名會員提名。董事欲離職至少(1)個月前須向APPIH主席呈交書面聲明。
- 顧問委員會委員由前主席 / 副主席及同業組成,是經全體會員大會決定。顧問委員會的職責是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和評估,用來控制APPIH 運作計劃及履行。監察委員會之職責是監察APPIH之政策及計劃之實施。
- 秘書處:處理 / 管理出 / 入信函,作及準備報告 / 董事會會議記錄和全體會 員大會及APPIH辦事處之資料收集。
- 財務:
- 記錄財政支出 / 收入和催促會員繳交月費。
- 供應辦事處日常之用品。
- 支付APPIH職工之薪酬。
- 作財務年尾結算表。
- 公關:
- 接待印尼來賓。
- 籌備總領事及董事會或與全體會員之間之會議。
- 發表APPIH通告。
- 保護 / 投訴:
- 接受及解決來自印傭、僱主及僱傭公司或其他方面之投訴。
- 為印傭及會員安排及實施保護方案。
- 輔導 / 社會文化:
- 為印傭安排和履行提升技能計劃。
- 安排和履行文藝、體育及娛樂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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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IH入會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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